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简介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学园地
案件快报
荣誉展台
专题报道
司法网拍
裁判文书
法律文库
机构设置
新浪
微信
法院公告
·
(2018)豫0422刑初263号 2017年11月7日22时30分许,严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国道234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叶县田庄乡孙娄村路段时,与一行人相撞,造成行人(无名氏,男,身份不详,约70岁)当场死亡,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严某某为赔偿被害人亲属自愿向向本院预付赔偿款100000元。现面向社会公告认领事宜,具体如下: 一、认领主体:该无名遗体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法定继承人, 二、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逾期无人认领的,相关赔偿款项将按规定上缴国库。 三、认领材料: 1.认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2.能证明与无名遗体亲属关系的材料。 四、特别说明:认领前可向工作人员申请核对遗体特征或进行DNA比对,以确认亲属关系。 请知情群众或相关亲属务必重视,在限期内联系我院办理认领事宜。联系电话: 0375-2863861、17530999508 特此公告。 叶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
(2019)豫0422刑初75号 2017年11月22日1时许,谢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沿省道20234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叶县夏李乡田庄村路段时,与一行人相撞,造成行人(无名氏,男,身份不详)当场死亡,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案发后,谢某某为赔偿被害人亲属自愿向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预付赔偿款230000元,向本院预付赔偿款100000元。现面向社会公告认领事宜,具体如下: 一、认领主体:该无名遗体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法定继承人, 二、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逾期无人认领的,相关赔偿款项将按规定上缴国库。 三、认领材料: 1.认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2.能证明与无名遗体亲属关系的材料。 四、特别说明:认领前可向工作人员申请核对遗体特征或进行DNA比对,以确认亲属关系。 请知情群众或相关亲属务必重视,在限期内联系我院办理认领事宜。联系电话: 0375-2863861、17530999508 特此公告。 叶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
(2017)豫0422刑初508号 2016年9月27日22时30分许,陶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叶县玄武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皇冠快捷宾馆路段时,与一行人相撞,造成行人(无名氏,身份不详)当场死亡,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陶某某为赔偿被害人亲属自愿向向本院预付赔偿款150000元。现面向社会公告认领事宜,具体如下: 一、认领主体:该无名遗体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法定继承人, 二、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逾期无人认领的,相关赔偿款项将按规定上缴国库。 三、认领材料: 1.认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2.能证明与无名遗体亲属关系的材料。 四、特别说明:认领前可向工作人员申请核对遗体特征或进行DNA比对,以确认亲属关系。 请知情群众或相关亲属务必重视,在限期内联系我院办理认领事宜。联系电话: 0375-2863861、17530999508 特此公告。 叶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
(2017)豫0422刑初386号 2017年7月9日2时许,高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省道20241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叶县城关乡沟李村路段时与一行人相撞,造成行人(无名氏,女,身份不详)当场死亡,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高某某为赔偿被害人亲属自愿向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预付赔偿款21000元,向本院预付赔偿款80000元。现面向社会公告认领事宜,具体如下: 一、认领主体:该无名遗体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法定继承人, 二、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逾期无人认领的,相关赔偿款项将按规定上缴国库。 三、认领材料: 1.认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2.能证明与无名遗体亲属关系的材料。 四、特别说明:认领前可向工作人员申请核对遗体特征或进行DNA比对,以确认亲属关系。 请知情群众或相关亲属务必重视,在限期内联系我院办理认领事宜。联系电话: 0375-2863861、17530999508 特此公告。 叶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资产处置相关规定,经我院党组研究同意,我院四项资产:1、108㎡不锈钢栏杆;2、156扇已拆卸的室内门;3、32台电脑;4、20台打印机符合处置条件,拟进行公开处置。该四项资产评估价值8424元(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请有意参与报废回收的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周五)前提交公司资质材料,进行线上报名,我院资产处置小组将对报名公司的回收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统一通知参与公司进行线下公开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最终资产报废回收公司。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万东雨 1 8 3 1 7 6 2 5 8 2 3 叶县人民法院资产处置小组 2025年8月4日 叶县人民法院报废资产报告
·
经河南省财政厅批准,我院拆除后的机关电梯拟进行公开报废处置,该资产评估价值5200元(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请有意参与报废回收的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周五)前提交公司资质材料,进行线上报名,我院资产处置小组将对报名公司的回收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统一通知参与公司进行线下公开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最终资产报废回收公司。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万东雨 1 8 3 1 7 6 2 5 8 2 3 叶县人民法院资产处置小组 2025年6月30日 /upload/file/20250717/20250717165838_13021.pdf
·
2025年叶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5年度叶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表
·
叶县人民法院收结案统计及案件分布情况 统计区间: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民事案件) 序号 庭室 旧存 新收 未结 已结 总计 结案率(%) 案件分布 1 立案庭 30 1327 100 1257 1357.0 92.63% 速裁案件 2 民事审判一庭 83 497 113 467 580.0 80.51% 建工、劳动争议案件 3 民事审判二庭 114 745 205 654 859.0 76.1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案件 4 三常路人民法庭 40 722 42 720 762.0 94.48% 保安、叶邑、辛店、龙泉、田庄5个乡镇案件 5 廉村人民法庭 49 743 78 714 792.0 90.15% 廉村、水寨、龚店、邓李4个乡镇案件 6 任店人民法庭 41 659 36 664 700.0 94.85% 任店、夏李、常村、马庄4个乡镇案件 统计区间: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行政案件) 1 行政审判庭 6 40 8 38 46.0 82.6% 全县行政案件
诉讼指南
·
2023年调解员第二季度业..
·
叶县人民法院 叶县公安..
·
叶县人民法院 叶县金融..
·
叶县人民法院 叶县消费..
·
2023年第一季度调解员业..
·
2022年第四季度调解员业..
·
关于建立中小企业领域矛..
·
叶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
叶县人民法院关于聘任王..
·
2022年第三季度调解员业..
站内检索
荣誉展台
图片暂无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
叶县法院举办叶县职工“凝心铸魂跟党走•..
叶县人民法院召开叶县第一届“新时代模范青年法..
退伍不褪色||叶县人民法院召开优秀复转军人表彰..
叶县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上半年工作讲评表彰暨重..
叶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暨豫剑执行..
<
>
·
王会娟:法槌起落间的为民情怀
·
迎国庆凝心聚力 庆双节奋新..
·
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首创 “..
·
送法进校园:为青春披上法治..
·
青春铸法魂 实干显担当 —..
·
智慧助老,法护银龄—— 叶..
·
法治校长进校园,这堂“安全..
·
市中院领导到叶县法院调研指..
·
花季雨季,法护学生的你
·
沉寂工厂的“重生密码”
法院要闻
更多>>
为推进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书记员综合能力及业务水平,叶县总工会主办、叶县法院承..
·
【以案说法】恋爱期间转账,是“借”..
·
平顶山市中院宋新亮一行到叶县法院指..
·
【以案说法】未成年校外受伤谁之责
·
互学互评促提升—叶县法院开展人民法..
·
叶县法院召开2024年1-2月发改案件讲..
案件快报
更多>>
·
购车起纠纷 调解促和谐
·
交通事故引纠纷 诉前调解化矛盾
·
无偿帮工致人受伤,谁来担责?
·
远程视频解纠纷,诉前调解显成效
·
【以案说法】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股..
·
“特殊判决书” 助力法庭立审执一体..
·
立审执一体高效解纷 “枫桥法庭”倾..
·
倾力调解止纠纷,锦旗答谢表民心
·
云端调解军婚案 高效止纷解心愁
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
执行动态
更多>>
·
叶县法院持续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2024-03-26
·
豫剑执行|叶县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第一次“百日执行攻坚”..
2024-01-18
·
百日攻坚,“执”为民生 叶县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
2023-12-08
·
【豫剑执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见证叶县人民法院2023..
2023-11-29
·
高效执行见成效|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获锦旗点赞
2023-08-14
·
【以案说法】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能..
2023-07-04
·
我为群众办实事|欠钱不还怎么办,法院执行来兑现
2023-06-29
·
叶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2023第十一次 “豫剑执行”专项活动
2023-06-25
案例评析
更多>>
·
无偿帮工致人受伤,谁来担责?
·
母亲的死亡赔偿金,外嫁女无权分割?
·
判后释明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
·
远程视频解纠纷,诉前调解显成效
·
【以案说法】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股..
·
【以案说法】冲动是魔鬼 劝君莫动手
·
【以案说法】存款人去世,继承人如何..
·
【以案说法】离婚后,可以将孩子带走..
队伍建设
更多>>
·
助企纾困“先锋” 公正裁判止纷争
·
巾帼担正义 青春谱华章
·
法治“春风”进乡村 零距离普法解民疑
·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
叶县法院青年法官王蒙 砥砺初心 不负..
·
赤胆忠心铸公平
·
叶县人民法院召开“酒后禁驾”专题警..
·
叶县人民法院召开郑州“7·20”特大暴..
司法公开
法官札记
·
【小岗位·大作为】立案..
·
巾帼担正义 青春谱华章
·
民事审判因疫情可能引发..
·
法官耐心调解,挽救幸福..
·
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
·
精准扶贫在路上
·
法官梦
·
叶县人民法院致申请执行..
·
天平使者
·
法官颂
联系我们
地址:河南省叶县昆阳镇九龙路268号
联系电话:0375-8099637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人民网
新华网
法律资讯网
光明网法院频道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