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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释明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7-12 18:56:06


        近期,叶县人民法院任店人民法庭受理两起运输合同纠纷案,石某(化名)系两案的被告。该二案的原告因石某未支付运输费为由将石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王青丽合并处理两案,多次耐心调解无果后,遂依据法律规定判决石某败诉。

        7月6日,石某不服判决,预提起上诉,任店法庭工作人员对石某耐心细致的做了判后答疑工作,不仅面对面的解释说明,也通过微信电话等途径释法说理。 7月12日,经过近一周的沟通说明,石某认可了判决,服判息诉,明确表示不再上诉,并对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的耐心释法明理工作予以肯定并表示感谢,同时表明自己争取早日还清欠款。 

        下一步,任店人民法庭作为叶县人民法院的“前站哨所”,将继续切实做好司法释明工作,不以了案结案为结束,而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文章出处:刘杏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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