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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学互评促提升—叶县法院开展人民法庭现场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16 08:27:45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平顶山市中院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示范作用,提升人民法庭建设和工作能力的要求,426上午平顶山中院组织全市法院人民法庭相关负责人前往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进行现场观摩活动,并召开座谈会平顶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长坡带队组成观摩团共计18人,此次观摩团成员包含有人大代表贾翰魁、高旺、政协委员李永军。叶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少峰,叶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齐勇业、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庭长闫平全程陪同



观摩人员首先参观了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揭牌成立的叶邑镇诉源治理工作站,实地考察了织密法庭+司法调解+诉源治理+乡镇综治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网格脉络在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中取得的新成果。之后,观摩人员实地参观了三常路法庭的审判庭、调解室、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干警休息室、法警安检室等基础设施,对三常路法庭党建、法庭特色文化、矛盾纠纷化解、“枫桥法庭”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提高审判质量,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观摩人员现场观摩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观摩人员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个细节,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同时也展现了承办法官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内外兼修的精神风貌。


随后的观摩活动座谈会上,闫平庭长向杨长坡副院长一行汇报了三常路法庭的基础建设、日程管理、审判作风和纪律、审判职能转变、审判质效、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等观摩项目的基本情况。朱少峰院长汇报了叶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诉源治理、探索出“三式”促“三链”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走深走实等工作情况。同时参与座谈会的各个法庭的庭长围绕提升人民法庭建设和工作水平以及做实指导调解职能进行交流和探讨。


杨长坡副院长指出,此次活动是省院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人民法庭观摩活动及加强指导调解工作,这也是省院落实最高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一项具体举措。三常路法庭被作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探索的“三式”促“三链”工作法被省委政法委予以表彰,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下一步,三常路法庭要打造品牌特色,积极争创“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为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杨长坡院长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便民的桥头堡,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同时担任审判和社会职能,应主动延伸服务于辖区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二是要加大对人民法庭人、财、物的倾斜力度。从加强人员招录使用、经费和物质保障等方面,抓好抓实保障支撑建设,促进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的同步提升,要厚爱、关爱法庭干警,将法庭打造成干部成长的摇篮和基地。三是坚持执法办案努力提升案件质效。各法庭要认真对照审判管理考核体系,明确主要考核指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查漏补缺,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四是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将“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治已病”的同时“防未病”,诉前、诉中、诉源治理相衔接,在辖区党委政府的治理格局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参与三零创建、无讼乡村建设,推动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考核,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一村一法官”,对辖区进行网格化管理。同时要指导社区调解、人民调解,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全面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说:“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下一阶段,各法庭要紧紧把握创建“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契机,深化创建举措,突出品牌特色,树立争优创先的意识。

叶县法院将以此次观摩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浦江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努力为全面奋进全省、全市优秀基层法院,以更优的司法服务保障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平安叶县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赵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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