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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法院召开叶县第一届“新时代模范青年法官”暨“优秀青年天平卫士”表彰大会

发布时间:2023-08-14 08:13:48

















为进一步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淬炼新时代法院铁军,提升青年干警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8月10日下午,共青团叶县委员会联合叶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叶县第一届“新时代模范青年法官”暨“优秀青年天平卫士”表彰大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齐勇业主持,团县委书记魏亚飞、团县委副书记王丹凤出席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法院全体青年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石昊宣读《共青团叶县委员会、叶县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23年“新时代模范青年法官”暨“优秀青年天平卫士”的决定》。

“新时代模范青年法官”获奖者陈兆丰、“优秀青年天平卫士”获奖者郝晓辉分别上台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作交流发言,畅谈工作经验,展望奋斗目标。

共青团叶县县委书记魏亚飞代表团县委向本次获奖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也向全体青年干警为全县青年工作大局付出的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并给予青年干警殷切期望。一是追逐梦想,从“心”出发。县法院青年干警要自觉把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树立远大理想,为实现法治叶县助推青春的力量。二是肩负责任,从“严”启航。青年人应知责任之重,方能担当前行。青年干警要敢于担责、认真尽责、善于履责。三是展示风采,做最“美”法院人。青年干警要敢于热爱拼搏,敢于忠诚担当,努力为全县建设无讼村(社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安叶县建设等提供法治保障。

朱少峰院长向获得表彰的优秀青年干警表示祝贺,并鼓励全体青年干警要向先进看齐,充分展现出新时代法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同时,朱少峰院长代表院党组向青年干警提出五点希望。

一是青年干警要将对党忠诚作为最优良的品质,既要头脑清醒又要知行合一。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意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服务县域发展大局。

二是青年干警要将实干担当作为最美的姿态,既要敢作敢为又要善作善为。全院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要沉下心、躬下身,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第一线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当先锋,打头阵,做表率,扛红旗,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三是青年干警要将艰苦奋斗作为最亮的底色,既要增强本领又要磨炼意志。青年干警要立足自身岗位,加强岗位锻炼,全面提升自身工作能力,摒弃傲骄之气,在摸爬滚打中增长才干,在层层历练中积累经验,努力成为能办案、能攻坚的行家里手。

四是要把人民群众当作最好的老师,既要虚心求教又要用心答题。青年干警无论负责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厚植为民情怀,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人民服务,以更加务实为民的担当和实干为民解忧的办事作风,以实干实绩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五是青年干警要将严格自律作为最强防线,既要奋发有为又要有所不为。大家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努力争当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以实际行动捍卫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任敬敬

任敬敬于2012年来到叶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立案庭速裁团队审判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民二庭、民一庭、任店人民法庭、速裁团队工作,该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践行和谐审判理念,强化调解工作;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克己奉公,努力做到廉洁从政;爱岗敬业、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办案效率,彰显法律公正,把全部身心扑在工作上。因工作突出,获得2023年叶县人民法院上半年“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陈兆丰

陈兆丰于2011年来到叶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执行局第三团队长。工作期间,该同志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执行局团队长逐步成长,迅速适应各种角色,认真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在执行工作中,以良好的工作方法有效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因工作突出,荣立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并先后获得2022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办案能手”、2023年叶县五一劳动奖章、2023年叶县人民法院上半年“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王会娟

王会娟于2011年来到叶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二庭、廉村法庭、速裁团队工作。该同志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从事审判工作十余年,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原则,积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严格要求自己,求真务实,总是力求做到精益求精,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起案件办成铁案。因工作突出,先后获得市级巾帼法官、叶县人民法院“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李剑利

李剑利于2020年来到叶县人民法院工作。工作期间,该同志举一反三,积极作为,在一件件的工作事务中,锤炼出提前谋划、超前准备的工作思路,用“赶早”的心态,“争先”的姿态,“赶超”的状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扎实的政治理论能力与精湛的业务素质,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责任与担当。因工作突出,该同志先后荣获2022年度叶县人民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度叶县人民法院工作“嘉奖个人”、叶县人民法院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标兵”荣誉称号。

郝晓辉

郝晓辉于2018年来到叶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一庭、三常路人民法庭担任书记员、在立案庭负责立案团队工作。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公正司法,清正廉洁。该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同时兼任工会委员及妇委会副主任,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先后获得2021年度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三等奖、2021年河南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优秀奖、2021年全市法院调研能手、2022年叶县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岳蒙晨

岳蒙晨于2018年来到叶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助理,先后在办公室、民一庭、立案庭工作。2019年至2021年三年间,该同志辅助法官审结各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095起。2022年辅助法官结案近400余件。因工作突出,先后被叶县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优秀书记员”,2022年度工作“嘉奖个人”。

李墨博

李墨博于2017年来到叶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执行局等部门任职。该同志始终以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协助法官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热情接待每一个来访群众,及时解答他们心中的疑问。不断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因工作突出,先后获得2022年市中院司法警务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天平卫士杯”调研征文荣获三等奖、2023年叶县人民法院上半年“优秀司法辅助人员”等荣誉。

牛志超

牛志超于2019年来到叶县人民法院工作。在政治上,该同志对党忠诚,牢记使命,以思想指引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治思想指导工作。在工作上,该同志责任为先,敢于担当,用工作诠释司法公正,认真履行了作为一名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在学习中,坚持学习为源,实践为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因工作突出,获得2023年叶县人民法院第一季度“优秀司法辅助人员”荣誉称号。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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