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1年12月20日,张某的母亲和哥哥因交通事故同时死亡,后经两级法院审理认定,肇事方共计赔偿1670992元,由张某的嫂子陈某及其侄子张某帆代管,事后陈某、张某帆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仅支付了张某100000元,但张某认为100000元远远不是自己应得的数额,陈某及张某帆则认为张某已嫁为人妇,不应再分割母亲的死亡赔偿金。因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将陈某二人诉至叶县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再行支付赔偿款26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母亲的死亡赔偿金虽不属于遗产范围,但系应赔偿给死者近亲属的款项,张某及张某帆均系张某母亲的近亲属,均有权可参照遗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参与分配。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剑拔弩张,针锋相对,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无论在赔偿款的分割上有何种裁判结果,均会因这一纸判决彻底让一家人变成陌生人,解了“法结”也难解心结。遂经多次调解,张某表示愿意放弃最初主张的268000元的赔偿款,陈某、张某帆再行支付100000元赔偿款,双方满意而归。
法官说法:老话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现实生活中,仿佛就演变成了女儿一旦出嫁,娘家的东西就与女儿再无关系,但出嫁并不代表着亲情的割舍,也不意味着权利不受法律的保护,外嫁女既是人妻,也是女儿,依法享有着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血浓于水,亲情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能割舍的,又何苦因那一串冰冷的数字让裂痕更深,让悲剧延续呢?家,一个千滋百味的字眼,一个温暖的港湾,愿世间每个家庭都能互相体谅,长久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