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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存款人去世,继承人如何提取其银行存款?

  发布时间:2023-05-09 08:51:14


在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出现

家中老人去世,

其在银行留有存款,

继承人不知道账户密码

或者遗失存折

无法支取存款的情形。

遇到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请看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审理的

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郭某生前在叶县某银行存款16万余元,2023年2月去世后,配偶李某及其子女作为郭某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某银行支付该存款时,某银行予以拒绝。为此,李某及其子女将银行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李某向法院提供的案涉存款回执所载明的内容及双方的庭审陈述,法院认定死者郭某与叶县某银行之间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叶县某银行应按储蓄合同约定给付郭某存款及利息。本案中郭某父母已经死亡,配偶李某及其子女作为郭某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银行支付死者郭某的存款及利息,因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案涉存款,法院应当予以准许。因此,叶县某银行应向李某支付存款本金16万余元及利息。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李某及其子女作为郭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郭某父母已死亡,子女明确放弃继承案涉存款,故银行应将郭某生前存款支付给李某。

法官提醒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存在存款人去世,其继承人不知道账户密码或者遗失存折无法支取存款的情形,继承人可通过诉讼方式获得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银行凭借法院的生效文书办理支付手续。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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