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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强力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4-01-08 08:50:14



韩某等四人领到工资款现场


农民工与案件执行人员合影

    1月7日下午,叶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农民工韩某等四人现场领到了13082元工钱,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12年9月,叶县仙台镇北庞庄村韩某等四人在叶县城关乡豆腐店村李某承建的工地上干木工。工程完工后,李某以付款主体不对为由,推诿韩某等人。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李某支付韩某等人工资13082元。判决生效后,韩某拒不履行,叶县法院立案执行。执行人员通过公安户籍管理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并向其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责任,在法律威严下,被执行人李某支付工资款。

    年末岁尾,春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过安定祥和的团圆年。叶县法院积极参加省高院开展的清理拖欠民工工资案件,把替农民工讨薪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制定具体审理、执行措施,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自2010年以来,叶县法院已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00余件,替农民工讨回薪金50余万,并逐步实现了替农民工司法讨薪的常态化。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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