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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货物不符仍假意签收 “假一赔十”不适用

  发布时间:2013-11-27 15:30:10


    某店铺在宣传广告中称:“本店销售商品一律为行货正品,均可享受正规品牌相关售后服务!假一赔十!”看到这则广告之后,消费者李某在商户赵某的店铺订购了一部联通版行货iPhone5手机,不料收到的却是港版iPhone5手机,李某据此要求卖家按其承诺的“假一罚十”赔偿,并将其告上了法院。叶县法院廉村法庭一审认定港版iPhone5不是假货,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2013年7月份,李某在叶县廉村镇商户赵某的店里订购了一部联通版iPhone516G 手机,总金额5480元,并当场支付给赵某3000元订金。一周后,王某去赵某处取手机时,发现赵某给他的这部手机是一部港版 的iPhone5,但王某当场并未拒收货物,而是装作不知而收下该部手机,并支付了剩余2480元货款。随后,李某认为,卖家在其店铺中宣传:“本店销售商品一律为行货正品,均可享受正规品牌相关售后服务!假一赔十!”他据此要求卖家给付货款的10倍赔偿。

    叶县人民法院廉村法庭一审认定港版iPhone5不是假货,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叶县法院廉村法庭认为,李某明知货物不符合要求,应当拒收或要求退、换货,而其不但收下该货物,且拒绝退货,并拆封使用涉案手机。同时,考虑到港版正品与行货正品是两种不同的商品,均为苹果公司生产的正品,在销售价格上相差不大,且卖家提供的港版手机与16G联通版手机的市场价格基本相当,因此港版正品不能认定为假劣伪冒产品,不能适用“假一赔十”的罚则。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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