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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争抚养权闹上法庭 法官真情调解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3-11-01 16:10:12


    10月31日上午,在叶县人民法院任店人民法庭内,一对为争夺女儿抚养权的离婚夫妇正在接受法官的调解,与几星期前剑拔驽张的情形截然不同的是,现场的气氛平静和谐,不到十分钟,两人便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书上签字。

    原告陶某与被告陈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2年12月3日,生育女儿陶某某。后因各种原因,双方逐渐产生矛盾,陶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2006年3月2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原、被告离婚,生女陶某某由被告陈某抚养。但判决生效后,女儿陶某某一直随原告陶某生活至今,期间,陈某为了能够抚养自己的女儿,也曾多次与陶某协商,甚至闹到派出所,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在处理家庭类纠纷案件时,情理往往比法理更有说服力,任店法庭庭长修军旗在了解该案的基本情况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因抚养权的争夺已积怨多年,多花些功夫调解结案比一纸判决更能化解昔日夫妻的矛盾。于是,修庭长多次到原、被告家中以“唠家常”的方式进行调解,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其行为给女儿带来的伤害,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比什么都重要。

    经过修军旗庭长多次悉心调解,原、被告双方也认识到自己的一些行为有些过激,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女儿变更为陶某抚养,抚养费由陶某自理,陈某有定期探视女儿的权利。一场家庭纠纷化解的同时,双方也都体会了彼此的不容易,将来会为女儿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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