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技术鉴定能够为审判执行人员提供准确的证据,经常是关系到案件的核心所在,关系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院案件审判中至关重要。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叶县人民法院建立了以下四项长效机制加强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第一,建立司法技术鉴定案件统一管理和专人负责机制。该院对外委托司法技术鉴定工作由司法技术室统一管理,司法技术鉴定案件的案件受理、选定鉴定机构、委托鉴定、结案、归档整个流程管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原则。
第二,建立严格如实告知机制。在受理司法技术鉴定案件整个过程中,均严格执行该告知机制。该院司法技术室在受理司法技术鉴定案件时,须提前如实告知当事人鉴定风险,鉴定请求可能带给其的不利后果,鉴定费用的支付可能对其带来的经济负担,以及鉴定周期可能比较长等等。
第三,建立顺畅信息交流协调机制。该院司法技术室在双方当事人、鉴定机构和审判执行业务人员之间建立了顺畅的信息交流机制。该室一方面充分细致地向鉴定机构说明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或者法院在审判执行中需要明确的问题,另一方面向当事人、审判执行人员及时沟通交流鉴定机构在鉴定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司法技术鉴定的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机制。从司法技术鉴定案件受理,到选定鉴定机构、委托鉴定,再到出鉴定结论,乃至整案的结案,整个司法技术鉴定环节和鉴定机构均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同时,对于重大疑难或有影响的案件,该院司法技术室还邀请院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参与,进行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