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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作案27起 自食恶果悔当初

  发布时间:2013-10-29 09:06:44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亘古不变的定理,一农民陈某,在2012年3月至9月这7个月的时间里,竟伙同其他人先后流窜至叶县、鲁山等地农村地区,入户盗抢牛羊,疯狂作案27起,涉案金额高达70余万元。陈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秩序,给受害群众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引起了当地人民的恐慌心理,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10月27日,叶县法院审结一起抢劫、盗窃案。以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万,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万,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罚金51万,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扣押在案赃款10058.22元发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小卡车、两轮摩托车予以没收。

    2012年3月,陈某一伙人就像鬼魅一样,流窜于叶县、鲁山的农村地带,实施偷盗,在确定目标后,利用加有毒物的鸡爪等食物对村民家中的狗进行毒害,之后翻墙入户,利用卡车、面包车等犯罪工具盗走牛羊。更可恶的是,在盗窃一家农户的耕牛时被发现,陈某等人使用暴力威胁受害人,并将耕牛抢走。仅半年时间,陈某一伙人就疯狂作案27起,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劫取他人财物,又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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