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我参加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为期四天的行政审判法官轮训培训班。省高级人们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庭长宋炉安、副庭长李小山、审判员李继红就行政裁判方式、土地和房产行政案件等方面结合案例进行了全面生动的讲解。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对行政审判有了全新的认识,了解到行政审判的特殊性。老师对相关理论与法律规范的熟练掌握与对审判实践的深刻剖析,使我从中获益匪浅。通过培训,不仅增长我的法官业务知识,同时也使我懂得行政审判具有特殊性,想成为一名合格行政审法官,对自己要有更高的要求。
作为一名合格的行政法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是衡量一个法官称职与否的最直接标准,只有素质过硬、业务纯熟,才能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在大多数国家,法官被尊为在法律和法学领域具有崇高地位和极具智慧的人,而且很多法官本身就是知名的法学家,著述颇丰。没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法官很难领悟适用法律的立法意图,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也难以对判断作出符合法理的解释。
要有牢固的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更是我们法官应该严守的宗旨意识。“群众最可爱、最可敬、最可靠、最可畏”。群众工作若做不好,就会事与愿违,就会遭到群众反对。因此,不管何时何地何事,都应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恪尽为民之责、多谋为民之策,善办为民之事,方能赢得群众的口碑。一个法官要有对党的事业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善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升党的形象;要有为人民司法的高度使命感,时刻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满腔热情地把定纷止争,维护人民利益当作自己最神圣的职责;
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古人讲“百行以德为首”,作为社会群众的精英——法官,道德上更应严守清白,精神上更应追求高尚,行为上更应磊落坦荡;要勤勉敬业,在履行审判职责和其他司法行政职责时,忠于法律和公正的信念,热爱并尊重法官职业,要有一种不干好工作就“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责任感;要团结协作。实践证明,团结出干劲、出成绩、出人才。一个集体没有团结协作精神是不行的,一个人的成长,没有亲和的人际氛围是很难进步的。讲团结,就是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就应牢记“以恕己之心恕人,以责人之心责己”,要讲组织纪律,要甘于奉献,淡泊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