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今年1-8月,该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62.9%,超出考核指标32.9个百分点。近日,为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抓紧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人工作的通知》,该院再次强化工作措施,通过四项举措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接到上级通知后,该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明确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意义,并决定成立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选任工作统筹安排,确保选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是征求意见建议。该院召开了由18名在任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的陪审员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叶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案、选取人民陪审员的相关条件和程序,希望在任的人民陪审员积极向所在单位宣传政策并积极推荐新的陪审员人选。会议中,人民陪审员也结合自身陪审工作实际,就法院陪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对该院下一步改进和增选人民陪审员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注重优化结构。根据“双倍增计划”要求,此次增选工作更加注重优化人民陪审员的组成结构,拟从教师、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多工种、多阶层对人民陪审员进行选拔,扩大基层群众的当选比例,同时兼顾不同年龄层、性别、民族的人民陪审员,使组成结构多元化。
四是规范管理机制。从选拔初期就收集整理好各位候选人的相关资料,选拔时注重调查候选人员资料的真实性,选拔后期将当选人民陪审员的资料存档,并建立电子档案,归于人事档案类。对没有当选的人员也统一归档,以便出现人民陪审员因故缺任或任期将满等情况的备用选择。
五是加强宣传工作。该院会同司法局,制定了《叶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案》,通过电视台、网络等各种形式,对此次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并将拟定好的《叶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案》、人民陪审员推荐表和人民陪审员申请表通过网络、媒体,向辖区各单位发放。
截至目前,已有二十余位同志通过自我申请和单位推荐,向法院表示了想当人民陪审员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