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某整日游手好闲,不愿意付出劳动赚钱,他发现各地的货运客运车辆经常经过叶县境内,就贼胆包天,纠结张某等四人敲诈外地司机,敛取不法之财。10月17日,叶县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因多次在道路上敲诈勒索过往车辆钱财,被处以刑罚,有力的打击了犯罪。
2012年6月份至2013年1月10日,被告人党某指使被告人张某、段某、吴某等人,为获得非法利益,以该路系他们所修为名在叶县东环路与叶廉路交叉口多次强行拦截过往拉砖货车并收费20元、10元不等,过往车辆司机多为外地人,其行为已对过往拉砖货车司机形成了心理强迫,为买得一时平安,不得不交出钱财。直至案发时,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张某等人当场抓获。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党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要过往车辆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判处被告人党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九个月、六个月不等,并判处罚金,为保持运输秩序良好,维护交通畅通,维护叶县对外形象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