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前,原告王牧(化名)与被告李牧(化名)是一对恋人,1996年二人结婚,婚后二人在李牧所在村里都分到了承包地。不料,第二年二人便因经常吵闹而离婚,离婚后王牧回娘家生活,她的承包地就一直由被告李牧耕种至今。
期间,王牧曾向被告李牧索要过承包地,但被告一直拒绝。随后,王牧迫于无奈将李牧诉至法院,案子交给刘耀斋法官办理,经刘法官多次调查,终于将他们二人所承包的耕地状况理顺,但原告的屡屡起诉和撤诉给被告造成了一种错觉:哼!想问我要地,没门!敢要我家的地,我给你们拼了。显而易见,案件的调解难度会非常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容易得到保护。
为此,刘法官采取三步走法,最终成功调解。一、多动嘴。刘法官多次找到李牧聊天,了解他的真实想法,了解他拒绝归还土地的原委。二、多跑腿。多次到李牧所在村走访乡亲,实地了解李牧的家庭状况,承包地情况,去到原被告两家,了解他们的关系。三、多调解。动员其村干部、朋友、亲属多方人员,疏通他们的心理障碍,为其调解。终于,刘法官做通了原被告的工作,她不顾中午的烈日炎炎,趁着村干部都在家,组织村干部、双方当事人到地里去分地,待分完后已是中午2点多了,村干部们握着她们的手说:“太辛苦了,你们不知道,这案件我们也做了调解工作,都没做成,你们把我们没做完的工作都做完了,真行!”原告也握着刘耀斋法官的手说:谢谢,谢谢,这地要过来,可全靠你们呢。”让人感动的是,被告李牧并没有怨声载道,他在刘法官耳边嘿嘿一笑,悄声说:“咱是不懂法,也就是你来了,换做别人,哼!哼!说啥也不给。”“为啥?”“相信你呀,这么多天的接触,知道你也是按照法律来办案的,不是胡来的。”话一出口,群众们都鼓起掌来,刘法官也开心的笑了,对于刘法官来说,当事人的满意和信任就是对她最大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