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叶县法院审结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双方当事人从情绪激动到心平气和,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亲情虽然不在,但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老张、老李(女)两口于三十年前收养了一个养子张某,当时张某才刚满半岁,老两口抚养张某长大成人,关系一直不错。现在张某已经结婚成家,并有了自己的孩子,但双方的关系却越来越差,尤其是婆媳之间的关系,更是水火不容。老两口来到法庭立案,情绪非常激动,要求法院解除其与张某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张某给付其生活费、赡养费等数万元。老李更是张口闭口说着:“这个白眼狼,没良心的。”可以看出老两口对养子张某的极大不满,王会英法官接待了老两口,通过交谈初步了解了案情,同时劝解老两口,让其先平复心情,法官一定会秉公执法,两人立案之后离开了法庭。
王法官长期从事基层民事审判工作,对于特殊案件有敏锐的感觉和判断,尤其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和有极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在处理时更是认真细致的对待,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得出合法合理的结论。对于这个案件,王法官从深层次考虑案情,本案虽然只是家庭矛盾,但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已经造成极大影响,判决结果也可能会对人们的惯有观念造成很大冲击。因此,在开庭审理之前,王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先行调解,让其面对面交流,在对案件事实深入了解的同时,也便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调解当天,张某的态度还是比较好的,对于养父母的指责没有做过多的反驳,只是尽量解释,认为双方之间可能存在着误会,并极力说明自己是愿意赡养二位老人的。但老李却火气很大,就像立案那天一样,一直在咒骂着养子张某,边骂边诉说着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些琐事,以证明养子的不孝。在这种情况下,张某的妻子也嚷嚷起来,对婆婆的话一一进行反驳,并且告诉法官家庭矛盾的根源主要在于婆婆,婆婆在家中很强势,总是因琐事对张某两口进行吵骂。王法官在听了双方的陈述之后,对案情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家务事往往就是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多问题也很难从法律上去解释。王法官便从情理上向双方做调解工作,作为一个家庭向好的方向发展,家庭成员必须要和睦相处,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作为长辈要教育好子女,树立榜样和模范,作为子女更要孝敬父母,努力工作,这样一家人才能够团结和睦。双方当事人听过之后,都陷入了深深的反思,随后老张表示愿意就其他条件进行协商,只要解除了收养关系就行,毕竟双方已经产生了矛盾,再继续住在一起难免以后还会再生事端。张某也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双方便就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进行协商,但在一辆三轮车的归属上,双方争执不下,而老张也提出要求给付费用,并要求返还田地,调解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调解之后,王法官又多次与张某电话联系,向其说明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告知其虽然为家庭付出了劳动,但养父母抚养其长大成人也同样付出了很多,而且作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经过王法官数次沟通,张某同意可以给付部分费用,但认为费用数额过高,王法官又通过亲自做老两口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向养父母支付2万元,解除收养关系。至此,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