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8万元的汇款单,凝聚着叶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的真诚关爱,辗转千里送到了远在山东老家养病的申请执行人娄某手中。日前,叶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继承纠纷案,娄某十分感动,通过电话向该院干警表达了谢意。
原告娄某(女)与被告娄某(男)系兄妹关系,父母在世时建有二间三层楼房一套,在其去世后未留下遗嘱,兄妹二人因分割遗产协商不拢,原告娄某向法院起诉,经过二审终审,判决被告娄某给付原告娄某8000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不履行义务。原告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黄宏钊受理此案后,认真分析案情,多次找被告娄某释法明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多次协商交流,被告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不料,8万元执行款虽然到位,可在执行干警通知申请人领款时,得知申请人因病在山东老家,无法到现场领取执行款,考虑到申请人的特殊情况,为了免除了娄某的不便,执行干警在向领导汇报后,将执行款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转入申请人的账户中。彰显了叶县法院法官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