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父亲帮人筹备婚宴 儿子掉入锅中烫伤

  发布时间:2009-09-29 16:28:30


    王某帮村民王某某筹备婚宴期间,其不到2岁的儿子不慎掉入锅中,被严重烫伤。王某将王某某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王某得到赔偿。

    2008年12月15日下午,叶县叶邑镇的王某帮同村的王某某筹备婚宴。其间,王某不到2岁的儿子掉进煮肉的大锅中,被热水烫伤。为给儿子治病,王某支付医疗费64618.14元。而王某某以“自己没有邀请王某帮忙,是王某自己来帮忙的”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2009年4月30日,王某向叶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某赔偿各种费用共5万元。

    经法庭调解,双方于9月23日达成协议:被告王某某给付原告王某赔偿款17000元,王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目前,王某已拿到赔偿款。

责任编辑:彭玉洁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