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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快速执结案件 当事人拍手称赞

  发布时间:2013-07-01 09:21:16


    叶县法院执行局仅用时3日,便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该院干警“快立、快执、快结”的办案能力。案件的申请人杜某,看到19500元的执行款后,紧握住叶县法院执行干警黄宏钊的手,激动地说:“也太快了吧,我刚立案才三天。你们就帮我把执行款要回来了,我太感谢你们了”。

    2010年9月份,原告杜某称销售给被告王某装饰材料,共计20000元,王某收到材料后,却迟迟不交货款。杜某多次催要未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货款。被告辩称,实际货款是21000元,已经还款1500元,实际欠19500元,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偿还原告杜某装饰材料款19500元。

    不料,法律文书生效后,被申请人王某还是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即向叶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黄宏钊受理此案后,即刻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说明情况,在沟通过程中,黄宏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向其阐明作为公民应自觉遵守法律和宪法所规定的义务,作为一名生意人更应注重诚信为本的意义,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疏导后,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决定履行还款义务。第二天王某就将19500元的执行款送到了干警手中。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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