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叶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在QQ空间上辱骂他人,侵害其名誉权的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王某的名誉权,还王某一个清白,也赢得了被执行人的理解和尊重。
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邱某原本是好朋友,两人经常来往。不料,邱某不小心丢失了金项链、金手链等物品,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邱某怀疑是王某所为。于是,便在自己及王某朋友的QQ空间上,大肆宣称王某偷了自己的东西,并出言辱骂,由于QQ的广泛运用,很快便在大范围传播开来,给王某及其家人带来了严重影响。王某据此以邱某损害其名誉权为由将邱某告上了法庭。经过二审终审,法院判决邱某在自己的QQ空间上向王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判决生效后,邱某未在合理期限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所规定的义务,王某遂向叶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执行干警孙红伟接到该案后,立即认识到该案的不同寻常,既是该院首例申请执行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又具有人身专属性、执行内容特殊性等特点,于是向该院领导汇报。经过认真阅卷,多方面研究后,孙红伟想尽办法做双方的疏导化解工作,对邱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工作下,被执行人邱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在自己的QQ空间上对王某赔礼道歉,并当场支付了3000元的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