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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四举措认真践行节能低碳 建设美丽家园

  发布时间:2013-06-17 17:38:53



    践行节能低碳,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部分,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化,5月17日是全国第一个“全国低碳日”,借此契机叶县人民法院出台四项举措推进该院干警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第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叶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出,十八大报告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今年是认真践行十八大的第一年。会议要求该院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低碳生活的深刻意义,各部门要将低碳生活落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密切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使用低碳产品,为建设美丽中国,魅力盐都作出贡献,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加强节能低碳宣传。叶县人民法院在叶县县城人流量较大的街道发放“节能低碳小贴士”、“日常节能小知识”宣传页,摆放宣传展板,深化人们对于低碳环保的认识。同时,党组书记王昆阳号召该院全体干警要多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少乘出租车,少乘私家车,尽量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低碳生活。

    三、要将节能低碳落到实处。叶县法院严格管理工作用电、用水,除特殊天气光照不足外,早8点至下午5点不开灯,下班后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检查水龙头、电脑、电灯是否关好,避免浪费水电。对于发现的资源浪费现象通过短信平台的方式通报全院,要求及时作出整改。打印纸张方面,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的八项规定,可印可不印的文件不印,能够使用电子版的,绝不使用纸质版。做好节约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出一份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通报批评。公布热线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叶县人民法院在纪检监察室设立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加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于叶县人民法院的监督,确保该院全体干警将节能低碳落到实处。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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