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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汉喜领执行款 热泪盈眶紧握干警双手

  发布时间:2013-05-31 11:34:06



    “谢谢法官,谢谢法院,真的是太感谢了!”这是一位腿脚不便的八旬老人郭某从叶县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执行款25万元后,激动的表达。

   1995年,被告北大街居委会在北水闸东南角建商业综合楼,将原告郭某的五间门面房拆除,房屋被拆除后,郭某因迟迟得不到合理赔偿,也未得到分购的房屋,遂将被告北大街居委会告上法庭 ,经审理查明北大街居委会在拆迁建房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给郭某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经过两审终审,判决北大街居委会赔偿郭某经济损失25万元。

    判决生效后,北大街居委会仍不履行赔偿责任,郭某遂向叶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王伟伟受理此案后,了解到郭某已年过八十,疾病缠身,生活困难,急需此款保障基本生活和看病就医。执行员多次与北大街居委会负责人沟通协商,向其阐明作为服务于群众的人民团体更应积极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然而居委会负责人都以无经济收入,资金困难为由不支付执行款。看着八十岁的老人每日奔波的孱弱背影,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强制执行,欲将居委会所盖的商业综合楼中的两间门面房查封拍卖。此时北大街居委会也被干警的执行决心所震慑,在多重压力下,北大街居委会主动配合执行干警工作履行了执行款25万元。

    郭某领到执行款后,紧握干警双手表示感谢,此案的顺利执结展示了法官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公平正义,代表群众利益的光辉风采。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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