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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

  发布时间:2013-05-06 16:44:05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高法[2013]61号),推动金融审判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叶县法院在民二庭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  

    组建专业机构,制定配套制度。金融审判合议庭设在民事审判第二庭,由3名熟悉金融业务、审判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的法官组成;金融纠纷案件统一交由金融合议庭审理,实行集中管辖、专业化审判。   

    明确审理方式,规范案件审理。该合议庭实行“优先排期、集中开庭、及时裁判”的审理方式,采取措施简化审理程序,加强保全和送达等工作,做到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审结,最大限度保障金融机构权益得以实现。 

    诉调对接,延伸审判职能。主动与当地金融行业协会沟通,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加强对辖区内重大涉金融纠纷的提前介入和主动送法服务,固定证据,析法明理,指导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引导纠纷群众理性表达诉求。

    能动司法,提前化解风险。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各金融机构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审理金融案件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共同研究分析,交流意见,提出对策;畅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以促进金融市场运行的进一步规范。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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