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活动以来,叶县法院从建立健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机制着手,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持续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活动,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成立“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清积责任部门,从事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具体责任人,负责长期未结案件的统计、通报和督办等工作。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规范文书审签制度、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严把审限延长、中止等关口,建立健全《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超审限案件定责制度》、《关于实行未结案件考核机制》等制度,确保案件质量,提升长效机制,为清理长期未结积案打下基础。
三是建立清积台账,坚持四定原则。审判管理办公室对长期未结案件建立完整台帐,详细登记案件类型、受理年份、工作进度等信息,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跟踪督办,到期未结的,由审委会逐案把关,一把手亲自参与协调,调解无望的及时判决。对纳入清案范围的案件按照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理清方案、定督办领导的 “四定”原则,逐案进行分析,找出原因,限期结案。
四是实行长期未结案件每月报告及通报制度。要求各审判、执行部门在每月18日前,将本部门所清理积案的进度、未结案件的主要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基本情况,报送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对清理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办通报。
截止到目前,该院超过18个月以上的未结案件仅剩1件,清积率达到89.7% ,2013年第一季度未出现新增长期未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