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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新举措 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3-03-19 15:42:04


    一直以来,叶县法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新举措,着力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建设派出法庭,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减少群众诉累,方便群众诉讼,叶县法院在全县范围内设立了5个派出法庭,并将三常路法庭和廉村法庭建成了标准化法庭,在人员与设备上给予了大力支持,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层次了解当地群众,有效提升了化解矛盾的成功率。

    二、规范群众信访程序,最大限度化解信访难题。为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院党组要求信访接待大厅工作人员接访时要做到文明、热情,用“问好、站立、您请、再见”的标准,以“爱心、诚心、细心、热心”的热情来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得推诿;需要上报院领导的要立刻请示;对于不合理的诉求,一方面要礼貌接待,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向群众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意见。法院的做法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尽快解决群众矛盾。院党组经研究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并认真贯彻落实,为鼓励干警积极践行该制度,在全院开展专项调解能手评先评优活动,并将调解结案数量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内,确保有效化解群众矛盾,力求群众利益的最大化。

    四、拓宽司法救助领域,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建立法院工作人员专项募捐机制,设立司法救助基金,除法律规定的司法求助范围之外,对一些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经过评审达到该院救助标准的,也进行适当的帮扶,帮助群众走出困境。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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