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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规范公文处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01-24 15:38:54


    自《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叶县法院坚持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文处理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干警水平。多次召开全院公文处理业务培训会,邀请县委办、县政府办的领导来院就公文处理进行讲课;院办公室组织综合部门干警,邀请院领导、各庭室负责人等工作中涉及公文处理的人员,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公文处理的相关知识。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院公文管理部门为办公室,办公室是全院公文的“总入口”和“总出口”,避免以前出现的职能不分、职责越位等现象;明确公文处理的分管领导,安排专职收(发)文人员,并完善公文处理流程和工作职责。

    三是制定管理制度,规范运作流程。制定《公文处理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从收文到传阅最后到归档的处理流程,并严格规范了涉密文件传阅流转程序、跟踪督办程序等,尤其特别规定涉密文件一律不得转发、摘发、复制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携带至无关场所或私自保存,确保涉密文件安全。自该《制度》实施以来,未发生一起涉密文件泄密事件。

    四是规范文件传阅程序,防止误传漏传。传阅公文必须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文件传出后,负责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文件的运行情况,随时催阅,阅后及时收回归档。涉密公文要有专夹传阅,当日收回,并严格履行登记和交接手续,避免漏传、误传。

    五是严把制作公文关,确保公文质量。院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本院其他部门拟稿的公文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进行核稿,对文种、字体、文字排布及标点符号等各方面存在的错误予以一一修正,确保制发的公文符合规范要求,不出现各种错误,以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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