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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法院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开展

  发布时间:2013-01-23 15:28:48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叶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不断更新观念,促进对全院警车和驾驶员管理和监督,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狠抓车辆管理。一直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警车管理和使用工作,将警车管理列入法院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中。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院领导更是积极参与对警车的监督与管理,分别召开了部门负责人和全体驾驶员会议,传达了活动内容,并提出要求,充分调动全体干警和驾驶员产于活动的积极性,严格杜绝警车私用和滥用,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出车程序,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该院规定,全院警车必须集中停放,统一管理,严格适用派车单制度。并制定“六不准”制度:1、警车需按号停放,不准随意乱放;2、未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不准擅自出车;3、不准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酒店、洗浴中心、KTV等娱乐场所门口;4、没有派车单,不准出车;5、不准酒后驾驶;6、除因公出差在外的情况,警车不准在外过夜。定期进行车辆使用专项督查,对违规出车、用车的部门予以严查,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保障法院警车一直处在最佳管理状态,消除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全隐患。

    三是抓好教育,促进车辆管理。针对实际情况,该院邀请平顶山市交警大队交警前来授课,从严从细一一讲解有关交通法规、文件精神和内部管理规定。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交通法》、安全规则,优秀驾驶员交流驾驶经验等形式,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敲响安全警钟,引导全院干警形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车辆的良好风气,促进警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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