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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2-12-17 16:05:25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近年来,叶县法院采取措施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2012年,叶县法院共对42起案件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19万余元。

    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集中学习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要求全院干警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合法诉权,要换位思考问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机制,使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法律公正地保护。

    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定2名业务精、懂政策的法官作为司法救助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员,负责对司法救助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条件审查和调查核实,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规范流程,严格管理。各部门受理的司法救助申请实行归口管理。立案庭结合实际制定《司法救助工作办理流程表》和《司法救助工作办理需知》等,从而方便人民群众申请。同时,规范办理文书,建立专门档案等,严格管理,促进办理规范化。

    创新形式,抓好宣传。采取黑板报、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外,还灵活运用“巡回法庭”的机会,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司法救助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经济困难无法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及时了解司法救助的内容,引导他们及时运用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实现合法利益。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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