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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再次获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12-17 16:01:23



    近日,叶县法院再次荣获省“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叶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在上级爱卫会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精神,本着“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建一流环境”的奋斗目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巩固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日常管理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卫生环境整治,彻底改善了卫生环境,为审判工作营造良好了环境。叶县法院将以此次荣获卫生先进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工作。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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