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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四项措施”推进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开展

  发布时间:2012-11-30 15:20:19


    为深入贯彻上级法院精神,扎实推进叶县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开展,自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该项活动的启动仪式之后,叶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相继召开了院务会、全体干警会部署该项工作,并制定四项措施推进该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精心组织,深入动员。为确保该活动的有效开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王昆阳为组长,主管副院长岳中华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在全体干警会上传达了上级法院的指示精神,让同志们充分认识到开展该项活动的重要性,动员大家积极参与。

    二、做好宣传,营造氛围。该院通过政务网发布执行案例,公布举报电话,并在法院周围和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通过集中宣传,营造“诚信光荣、赖账可耻”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义务。

    三、详查细究、依法曝光。该院通过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详查细究,分类建立台账,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个人予以重点监控,并对符合“有足够清偿能力,案件执行标的金额较大,在当地有一定影响,拒不履行义务”条件的“老赖”,进行依法曝光,同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让“老赖”无所遁形。

    四、加大追究力度。在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实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悬赏举报制度,要求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对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要依法采取措施。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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