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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执行局制定四项措施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发布时间:2012-10-31 11:11:05


    10月29日下午,叶县法院执行局召开部门会议,针对各承办人负责的案件逐一排查,将有信访苗头的案件集中汇总。为此,研究制定了四项措施,在十八大召开前,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一是建立纠纷排查、处置预案机制。针对热点、重点、焦点案件定期排查,做好突发性信访事件的稳控工作,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处置准备。严防因承办人工作作风和处理手段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二是建立信访稳定工作追究责任制。坚持院领导包案责任制,针对有重大影响和有上访苗头的案件由包案院领导带队回访。凡办案人员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发生进京访、赴省访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建立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机制。针对紧依法院力量无法解决的信访案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在县委、县政府的协调帮助下妥善解决难题。

    四是建立执行救助机制。对申请人为特困群体,被申请执行人无能力执行的案件,借助政府的力量,从发放救助金、办理社会低保等方面给予当事人相应的救济,积极稳控当事人的上访情绪。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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