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庭了,真的谢谢了。”当原告马丰田从承办法官手中接到6200元劳动报酬款时,激动地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连声说着感谢的话。一起因农村建房引起的纠纷,在廉村法庭的调解下当庭化解,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叶县人民法院廉村人民法庭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和“调解年”活动,大力提倡调解优先,以调为主的办案原则,不断延伸调解职能,注重“调执”结合,从根上解决问题。在审结的314起民商事案件中,调撤结案246件,调撤率达78.3%,使一大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当庭履行,不仅在形式上"案结",而且在实质上"事了",大幅降低了强制执行率。
为此,该庭把调解贯彻于案件审理的始终,从立案、审理到宣判后,抓住所有能调解的机会,尽可能地调解结案。工作中,该庭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五结合”调解法,即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主审人员调解与庭长、主管院长调解相结合;以承办法官调解为主与全庭人员轮流参与调解相结合;坐堂调解与巡回调解相结合。“调执”结合促使当事人当庭履行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地降低强制执行率,从源头上杜绝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为创建平安辖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