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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李中原副院长莅临叶县法院指导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31 09:00:52


    8月30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法院副院长李中原、民一庭庭长梁振云、副庭长谢磊等一行4人莅临叶县法院检查指导该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昆阳,副院长孙海斌参加了会议,针对该项工作向与会领导作出汇报,并认真听取了李中原副院长关于破产案件的指导意见。

    会上,李中原副院长在听取了每个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审理进度、未结原因后,为该院今后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一是法院要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促进破产案件尽快审结,维护好职工及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好各种突出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业合议庭对未结的破产案件进行梳理,找出目前未结案件的根源及遇到的困难,针对找出的问题,组织合议庭人员展开讨论,提出处理意见,争取早日结案,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三是受理破产案件后要注重摸清破产企业的账目、资产、负债等情况,避免事后无从查找,影响破产案件的审理进度,另外,还要及时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支持,排除各种不利因素,推动破产案件顺利审结;四是对未履行债务的竞买人,及时敦促其履行,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他们清偿欠款。

    最后,该院孙海斌副院长表示,该院会依法尽快推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争取早日结案,维护县域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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