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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子不养患病父 法官调解挽亲情

  发布时间:2012-08-01 09:38:07


    尊老、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叶县人民法院廉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使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老有所养。

    廉村镇的韩某,今年已经八十多岁了,因患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有六个子女,患病前由三子照顾。卧床后由于三子精力和经济条件所限,也不能很周到地照顾老人的生活。如今进入夏季,天气酷热,老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照料和治疗,长期卧床,很难避免患上褥疮,皮肤将会出现溃烂。三子找到其兄弟姐妹协商如何照料老人,但其他兄弟姐妹均拒绝照料老人。老人无奈之下将五个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五个子女轮流照顾老人的生活或者每人给付赡养费每月300元。

    廉村法庭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周国良庭长耐心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从亲情着手,把韩某的子女们找到一起对他们明法析理,循循善诱,耐心开导。力求巧妙地化解赡养纠纷,避免出现一家人关系恶化,赢了官司失去亲情的现象发生。经过法庭调解,韩某的子女们被周庭长苦口婆心的劝导所打动,他们纷纷表示:一定不辜负法官的期望,做孝敬父母的守法公民。最后达成协议,由长子和三子轮流照顾老人,其余四名子女每月支付200元的赡养费,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幸福的生活。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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