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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里的巡回审判

  发布时间:2012-07-16 15:13:59


    借钱容易还钱难!被告牛某与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任店镇信用社签订农户联保借款合同借款30000元,到期后,经信用社多次催要,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信用社遂起诉到法院。叶县法院遵化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深入思考分析,认为该案在当地具备一定影响,且在农村债务纠纷案件中具备代表性,于是决定将法庭搬进村里开展巡回审判,力求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对群众进行一次法制宣传和教育。

    叶县任店镇古路湾村村民牛某自2008年4月15日分4次在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任店镇信用社借款30000元,双方签订了农户联保借款合同。赵某、李某、娄某、吴某为共同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以上四笔借款到期后,经任店信用社多次催要,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遂将牛某、赵某、李某、娄某、吴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牛某清偿原告本金30000元,偿付该款的同时按约定年利率偿付自借款之时起计算的利息及罚息;被告赵某、李某、娄某、吴某负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当天,办案人员早早赶到任店镇信用社,布置开庭现场,群众们闻讯纷纷赶来旁听。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向旁听群众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教育群众要诚实守信,赢得了旁听群众的交口称赞,大家都表示:“法院的开庭方式非常好!让我们受到了法制教育!我们很欢迎!”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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