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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借款老友反目上公堂 冒酷暑执行调解化恩怨

  发布时间:2012-07-10 17:53:59


    7月10日上午,叶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情法并重,促使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迅速达成执行和解,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通过成功办理执行案件,真正将政法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精神力量”转化为司法形象、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申请人吕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原是多年的好友,因借款一事对簿公堂。经叶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赵某分三次偿还吕某本金58000元及相关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600余元。后因赵某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吕某向叶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几经周折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发现他已患上脑梗塞,且由于开煤矿赔钱,加之上有老下有小,生活非常困难,根本没有能力履行义务,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考虑到申请人吕某的妻子还染病在身,急需执行款来治病,执行干警不辞劳苦,不顾高温酷暑,多次辗转于平顶山和叶县之间,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调解。干警本着和谐执行的理念,一方面从他们多年的友情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另一方面辨法析理,从法理与道德层面释明强制执行后果与影响。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打动了当事人及其子女,促使他们态度逐渐转变,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赵某与家人筹集7万元交给吕某,吕某表示自愿放弃剩余部分。

    至此,该执行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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