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凌晨6点左右,人们都未从睡梦中醒来,大雨也正倾盆而下,一辆普通面包车驶出了叶县法院的大门,前往百里之外的驻马店。
原来,是民一庭副庭长闫铁锁带着书记员张明君和法警王二晓要到驻马店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刘某因盗窃罪在驻马店市监狱服刑,服刑期尚未满1年,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案属于原告住所地叶县法院管辖。因此,三人按照原定的开庭计划,不顾大雨阻挠,不顾道路湿滑难走,冒险驱车二百多里,到驻马店监狱开庭审理该案。
巨大的雨点落在车窗上,发出啪啪的声音,路上坑坑洼洼极为难走,因路途遥远,约定的开庭时间又是上午10点钟,三人顾不上吃顿早餐,小心谨慎的驾驶着车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跋涉,终于在9点多钟到达驻马店,闫庭长按程序办理好开庭会见手续后,于10点钟准时开庭。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抵触情绪非常严重,不愿意调解也不同意离婚,且态度蛮横,听不进去法官的劝导,胡搅蛮缠自暴自弃。闫庭长见此情况,耐心冷静的给他分析当前的现实情况,又配合原告讲述了她一个人生活的辛苦和艰难,后被告人得知几人是冒着大雨从百里之外的叶县赶来时,露出了钦佩之情,最终同意了原告的离婚条件,顺利签署了离婚调解协议,当事人对案件结果表示很满意。
回程路上,雨过天晴。这正是,大雨滂沱不畏艰难,百里跋涉终于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