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叶县法院执行干警冒着倾盆大雨,怀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成功和解执结一起欠款纠纷案。
李某申请叶县××副食品公司欠款纠纷一案,涉案标的近40余万元。今年元月六日,权利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叶县××副食品公司送达了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协调执行。此时适逢被执行人单位进行改制,经济十分困难,导致案件一直没有进展。申请人李某也多次反映,要求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干警心中倍感压力巨大。
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保护,但被执行人单位正在进行改制,经济十分困难,这也是现实,况且单位内部上百职工的切实利益也需要维护,关乎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干警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案件加大了调解力度,在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并向县有关领导和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工作支持。通过无数次的奔波和不懈的努力,7月2日上午,双方在都作出让步的情况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李某放弃部分权益,被执行人叶县××副食品公司一次性偿还申请人李某欠款共计35万余元。当执行干警冒雨把35万余元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李某的手中时,李某感激不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同时,也保证了被执行人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最终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在执行工作中,该院执行干警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在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为被执行人分忧解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的稳定,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