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果,打击恶意讨债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叶县法院采取措施,深入开展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
一、深入动员。为扎实开展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叶县法院召开动员会,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召开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专项活动的开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精心组织。为确保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该院成立开展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领导小组。院长王昆阳为组长,副院长岳中华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明哲任办公室主任,吴军伟、李国辉、孙红伟、徐新民、银玲为成员,以此来保证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认真排查。该院执行局对所有未结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分门别类,并严格按照省院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要求,对符合活动要求的案件,逐个进行审核,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对排查出来的符合条件的案件,要重点监控,优先执行。
四、依法曝光。在市中院统一组织下,严格把关,对自然人的曝光应符合“有足够清偿能力,案件执行标的金额较大,在当地有一定影响,拒不履行义务”的条件,在省级以上媒体或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曝光内容包括被执行人姓名、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 应履行的债务数额,同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五、加大追究。在活动期间加大执行力度,实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悬赏举报制度,要求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同时向媒体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执结一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对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要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扩大宣传。按照市院的部署统一行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出动宣传车、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制作宣传展板、现场提供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展开集中宣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营造强大声势,给被执行人以舆论压力,督促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尽快履行义务,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强化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的理念,提高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确保集中曝光活动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