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亲朋好友聚会喝酒,本是件非常高兴、开心的事。可是因喝酒失态和别人发生纠纷而遭受伤害实在不值。6月5日上午,叶县法院廉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因醉酒引发的纠纷。
2012年3月19日中午,吕某去到廉村某饭店与朋友聚会,在去洗手间遇到一女孩齐某(女),吕某由于喝醉碰撞了齐某,两人在洗手间发生摩擦,后在走道处发生辱骂,酒后冲动的吕某拿出酒瓶准备砸向齐某。齐某见状拿起扫把还击,被双方朋友劝开。之后吕某躺在饭店沙发上休息,一直在不停地谩骂齐某,气急之下的齐某拿起酒瓶向吕某头上砸去,致使吕某头部受伤。廉村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制止了事态发展,并把吕某送到医院治疗。后随经派出所民警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于是吕某诉至叶县法院廉村法庭,要求齐某赔偿各种损失5000元。
叶县法院廉村法庭受理后,经过主审法官对该案的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齐某一次性赔偿吕某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朋友聚会和娱乐活动逐渐增多,饮酒在所难免,但冲动是魔鬼。朋友们需谨记饮酒需有度,头脑需清醒,决不能因酒惹事生非,否则招来麻烦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