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叶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为不误农时,减少群众讼累,将服务窗口前移,深入田间地头,为当事人陈某某送去了执行款三千元。
据了解,家在叶县的陈某某的女儿在一次车祸中身受重伤,不幸成了植物人。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该院干警考虑到陈某某家离城区较远,行动不便,就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等各个环节,多次到陈某某家中办案。而被告人程某家在许昌地区,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不能一次交付法院所判决的18万赔偿款。该院执行局干警黄宏钊等不辞劳累,先后五次到许昌地区,耐心做被执行人程某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全部赔偿款已经执行到位,都送到了陈某某手里。拿到执行款的陈某某,高兴之情溢于言表。为了钱款安全,该院干警又把陈某某从麦田送回了家。
今年以来,叶县法院积极开展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通过到校园开展普法讲座,到社区普法宣传,到田间地头巡回审理、调解、执行等形式,为民排忧解难,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