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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之间疯狂盗车12辆 难逃法网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2012-05-24 10:34:42


    三个小青年,年仅20岁左右,正是学知识、长见识,求上进的大好时机,却整日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做起了偷盗抢劫的勾当,三被告人在2008年至2010年三年之间多次盗窃,数额巨大,其中两名被告还涉及抢劫,性质恶劣,最终难逃法律的严惩,换来了牢狱之苦。近日,叶县法院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对牛某等三人依法进行了审理与宣判。

    经审理查明 :

    1、2008年12月18日夜,被告人牛某、王某预谋后,窜至河南省襄城县茨沟乡曙光路香港之夜KTV后边,盗窃黑色桑塔纳轿车一台,后以13000元的价格销赃,牛某得赃款5400元、鲁某得赃款5800元、王某得赃款1800元。经鉴定该车价值23000元。

    2、2009年11月20日夜,被告人牛某、王某预谋后,窜至平顶山市新华区李庄荟文街,盗窃五菱扬光面包车一台,后牛某以2000元的价格销赃给马某,经鉴定该车价值24000元。

    3、2009年12月7日凌晨,被告人牛某、王某预谋后,窜至叶县二门诊医院大门北侧,盗窃黑色普桑车一台,后牛某以3000元的价格销赃给陈某,经鉴定该车价值5000元。

    4、2010年1月21日夜,被告人牛某、叶某预谋后,在叶县叶舞路和悦宾馆西二、三百米的路旁,盗窃黑色普桑轿车一台,后牛某以3000元的价格销赃给陈某,经鉴定该车价值8000元。

    5、2010年1月25日夜,被告人牛某、王某、叶某预谋后,窜至叶县水利局院内,盗窃蓝色长安之星面包车一台,后牛某以2100元的价格销赃给张某,经鉴定该车价值16000元。

    6、2010年春节后的一天夜里,被告人牛某、王某、叶某预谋后,窜至舞阳县城,在城区一路旁盗窃白色众泰小越野汽车一台,后该车被平顶山市红鹰派出所查扣(经网上对比系被盗抢车辆)并交还受害人。经鉴定该车价值34180元。

    7、2010年1月28日夜,被告人牛某伙同王某、叶某预谋后,窜至舞钢市朱兰,盗窃绿色长安之星面包车一台,后牛某以3500元的价格销赃给禹某,经鉴定该车价值11000元。

    8、2010年2月份的一天夜里,被告人牛某伙同王某等人,窜至郏县城关镇经三路,盗窃红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一台,后该车由牛某驾驶多次作案,2010年3月14日牛某驾驶该车在叶宝路24路公交站点处发生交通事故,牛某弃车逃走,经叶县交警队对该车进行网上比对,确定为郏县骆某被盗车辆,随即移交郏县刑侦大队。经鉴定该车价值28000元。

    9、2010年3月30日夜,被告人牛某、王某、叶某预谋后,窜至襄城县水利局家属院和襄城县商业街,先后盗窃纪某的黑色普桑轿车一台,经鉴定该车价值2500元。盗窃灰色五菱之光面包车一台。经鉴定,该车价值32000元。

    10、2010年4月5日夜,被告人牛某、王某预谋后,窜至叶县南关火车站路,盗窃蓝黑色普桑轿车一台,后牛某以3000元的价格销赃给赵某(另案处理),经鉴定该车价值5000元。

    11、2010年4月12日夜,被告人牛某、王某、叶某预谋后,窜至叶县商城南门、叶廉路南侧一过道内,盗窃银灰色昌河面包车一台,后被告人王某、叶某驾该车在鲁山县作案的返回途中,将该车丢弃在叶鲁路与平桐路交叉路口附近;经鉴定该车价值6000元。

    12、2010年2月2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牛某、王某预谋后,由牛某驾驶盗窃的红色桑塔纳轿车,王某坐在副驾驶上,鲍某、焦某坐后排,窜至平顶山市区中兴路南段,将被害人娄某拉上车,抢走女式包一个,手机一部、现金100元左右。

    叶县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王某、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流窜、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牛某参与作案11起,数额194680元;王某参与作案10起,数额186680元;叶某参与作案6起,数额10968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牛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截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其中,叶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牛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缓刑,又再次犯罪,酌情予以从重处理。遂作出以下判决:

    一、被告人牛某犯盗窃罪、抢劫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0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二、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抢劫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三、被告人叶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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