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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寒料峭情暖心 劳燕分飞各觅真

  发布时间:2012-05-23 17:24:38


    叶县法院民一庭积极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调解优先的原则,于3月15日成功调解了一起残疾人离婚纠纷案件,使深陷不幸婚姻痛苦的夫妻双方摆脱婚姻枷锁,妥善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均系残疾人,双方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因李某行动不便、语言表达能力较差,双方缺乏沟通,王某于2008年回娘家居住并于2010年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2012年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叶县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翟中宇充分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意识到处理不当就会使夫妻双方矛盾增大,而两个家庭也只能在痛苦的泥沼中继续挣扎,于是在认真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识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开是最好选择,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矛盾焦点就在结婚彩礼的返还上,原告同意返还5000,而被告想要回50000,这中间差额巨大。庭前调解中,尽管翟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双方互相僵持、互不让步,使案件进展一时陷入僵局。为使案件圆满解决,真正案结事了,翟法官不气馁、不放弃,多次给原告做工作,又数次到被告家中做工作,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3月15日这天,天空飘着小雨,让料峭的春寒更添凉意,翟法官冒雨再次到被告家中调解,被告一家终于被法官的真心、真情所感动,同意只要见到20000元现金便同意离婚。于是翟法官又通知原告,通过做再次做原告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在拿到返还的20000元现金后,被告父亲满怀感激的说“今天是3.15,国家在今天充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民一庭和翟法官是充分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啊。”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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