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河南省委与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联合发文决定,命名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青年文明号”。这是该院首次获得该殊荣。该荣誉的获得不仅是对该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赞扬,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鼓励和鞭策。
叶县法院执行局严格秉承“严格管理创一流 勇于执行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指导下,抓队伍,促执行,努力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三年来受理执行案件1099件,执结1065件,结案率达96.9%。清理积案895件,执行标的2690.48万元,清结率达92.1%。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执法巡视先进集体,被市委政法委、市中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在今后工作的工作中,该院执行局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不断开创执行工作新篇章。一是要解决思想意识问题。在大事大非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思想上树立政治合格的观念,在行动上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用正确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始终保持浩然正气,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始终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之路,作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案为民所办。
二是要解决思想感情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法院是人民伸张正义的地方,在工作中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对人民群众要有感情,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所讲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坚决克服冷、横、硬、推和吃、拿、卡、要的衙门作风,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案难办的官僚作风,像宋鱼水和金桂兰那样,设身处地地替当事人着想,充分吃透案情,正确适用法律,多做调解疏导工作,多做服判息诉工作,多做判后答疑工作,多做释明法律工作,扩大共同点,缩小分歧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胜诉方赢得明白、有理,使败诉方输得清楚、服气,使矛盾纠纷彻底得到解决,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和申诉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的关爱和人性化的服务,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三是要解决好就案办案问题,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的统一起来。要服务、服从于大局,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也要追求社会效果,紧密结合我国国情、民情和政情,谨慎行事,稳妥处理和化解社会各种矛盾,努力避免就案办案引起的高上访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宁事息。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干警决心以此荣誉为动力,再接再厉,勤奋工作,发扬成绩,纠正不足,自觉接受监督,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为所辖区域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