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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民一庭被评为“平顶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2-05-23 17:03:28



荣誉证书

    叶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始终把人民群众装在心中,以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公正高效的审理了一件又一件有关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维护叶县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年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12起,被平顶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评为“平顶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制度。院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专门设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合议庭设在该院民一庭,并抽调3名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该项工作;制定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工作制度,强化法官责任感,通过相应的制度化管理、量化目标考核,将这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与责任,转化为每一个法官在工作中的自觉性。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注重社会实效。叶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工作中十分注重法律效果向社会效果的延伸,并在诉前、诉中、诉后等阶段以提供法律咨询、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判后回访等不同的形式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妇女维权审判工作为载体,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的精神,通过耐心听取当事人倾诉、积极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等举措,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例如原告陈某与被告董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由于被告董某缺乏家庭责任心,长期贪玩在外,上网聊天,外出打工赚钱自己花,对原告母女不管不问不予照顾,为此原告陈某坚决要求离婚。民一庭受理此案后,经过审判员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工作,在财产分割方面充分考虑了女方的权益,最终此案以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建立联调机制,与妇联、工会等机关部门,形成维权合力。灵活运用各种手段,切实解决维权工作中的问题,最大限度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浓郁氛围。通过就地开庭、巡回审判、判后回访、法律宣传等形式,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宣传力度,与基层组织共同打造维权法律平台,引导妇女同胞树立维权法律意识,增强全民的维护弱势群体意识。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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