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叶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台离婚案件,这是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台离婚案件。
原告王某(女)是河南省叶县叶邑镇人,被告钟某(男)是台湾屏东县人。2010年11月,王某与钟某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钟某称要把王某的户口迁到台湾,但事过一年多,钟某一直未将王某的户口迁转过去,而且钟某回台湾后一直没回大陆,二人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原告王某认为,双方在大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己有权选择在原告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院三常路中心法庭已经依法受理了此案,并已通过国际特快专递向被告钟某依法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该案将择日进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