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叶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四年的家族企业同胞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和睦家庭关系,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区域的和谐稳定。
该案双方当事人系同胞四兄弟,是叶县原刘家皮鞋厂的股东,双方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多次爆发冲突,已发展至兵戎相见、兄弟感情严重破裂的程度。随后,双方诉至法院,在审判中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判决结案,由于双方矛盾冲突严重,执行工作开展也比较困难。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刘家皮鞋厂在叶县历史久远,知名度高,员工人数多达三百余人,涉案标的额高达千万余元,处理结果事关重大等因素。叶县法院院领导在春节前后,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此案,决定要尽一切努力和解执行,确保刘家皮鞋厂职工的利益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县域经济社会安定有序。
执行法官从亲情和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对本案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剖析利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同胞情谊为重,以企业发展为重,共同维护刘家鞋业的名誉和利益。在该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本来剑拨弩张的同胞兄弟和好如初,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该案得到圆满解决,较好实现了司法服务经济的功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