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叶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执行干警亲自把执行款送到身患残疾的申请人家中,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告庞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后,就财产分割部分被告李某迟迟不予履行,权利人庞某于2011年10月12日向由于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申请人庞某身患肢体一级残疾,出行不便,执行干警为了减少庞某的奔波之苦,所有工作都是上门服务。经过努力,被执行人李某履行了判决义务。执行款到位后,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人庞某身体的特殊情况,又驱车几十里山路,亲自把1万多元的执行款送到庞某家中,亲自交到庞某手中。当申请人庞某接过执行款的同时,也被执行干警的真情为民,司法便民的行为所感动。
执行干警亲自送执行款到家的行为,交给庞某的不仅仅是执行款,同时也把执行干警司法为民之情传递到了庞某的心中,给这个寒冷的冬天带来了一丝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