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一起拖欠农民工谢某工资的案件在叶县法院遵化法庭成功调解,受到农民工谢某的好评。
2002年,叶县任店镇汪营村五组谢某、王某等人一起到叶县郭庄许某家干活,经结算许某应付谢某工资1400元。但经谢某不断催要,许某却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无奈,谢某怀着一丝希望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其合法权益。
叶县法院遵化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庭长修军旗迅速开展调查得知被告许某一直未支付原告谢某工资,是因为原告施工时的失误给被告的房子造成一定的损失。修军旗庭长紧紧抓住这一矛盾焦点,对比分析原、被告各方当事人对待案件的心理及预期目标,从法理与情理角度出发,深入做各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修庭长用法理与情理结合渗入的方法,向双方当事人有力地剖析利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同与肯定。经过循序渐进连续的调解,原告谢某与被告许某的意见终于达成一致,叶县法院遵化法庭又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农民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