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勇业,现任叶县法院中心法庭副庭长,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律系。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在该院刑庭、仙台法庭、执行庭、经济庭、民一庭、政治处、廉村法庭、三常路法庭工作,办理案件六百多起。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在发言中,他谈了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他谈到了法律信仰问题。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很多发展中国家在这一阶段往往出现经济增长回落、贫富分化、腐败多发、就业困难、信仰缺失、群体性事件叠发等现象。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我们的法制领域同样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大行其道;法院被冲击,法官受挨打时有发生,法院工作面临各方压力。面对压力,我们的年轻法官,还需要坚持对法律的信仰吗?还应该坚守对正义的追求吗?他坚定的告诉大家:“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正义必须被追求,而且是法官追求的唯一精神。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当首当其冲,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罪恶。法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崇敬法律。其次要通过自身行为,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法官,最不能缺少的就是对法律的信仰!
其次,他谈了如何为人民司法问题。一是温情接待,以真诚亲切、温和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当事人,缓解其心理压力,稳定当事人因诉讼带来的焦虑情绪。二是耐心倾听,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不随意打断当事人的发言,使当事人能够充分表达其诉求。三是换位思考,在案件审理中,能够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引导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以求达到法官与当事人及当事人之间情感上的沟通,为增进理解,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四是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我国传统的农业社会对法律文化的影响相当深远,一些传统习俗与现代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着冲突,如何在这种冲突中寻求到双方皆认可的解决途径,妥善化解纠纷,也是法官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而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就成为法官解决这些冲突的有力途径,有利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最后,他谈到了能动司法问题。“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证据规则,但由于农村群众文化素质不高,经济能力有限,证据意识不强,大多数农村当事人往往无法自行完成举证义务。如果法官机械执法,简单判决,就会导致当事人丧失应得的权利,违背立法原意,还会导致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信服,出现上访现象。所以,在工作中,我们要学会立足基本实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指导当事人取证,严格审核证据,最大限度的接近客观真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作为法官,我们必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定对法律的信仰,以真情服务人民群众,以能动司法为民众排忧解难。“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相信在我们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的不懈努力下,法治中国定能实现,民主富强的伟大祖国必将屹立于世界之林。